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委员会所属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9-18浏览次数:101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委员会所属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量化考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于操作的原则对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 量化考核是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和评议,内容包括支部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考核方式主要采取党支部自评与机关党委考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党支部班子建设

(一)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支委会及时增补委员,组织健全。支部书记及各委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二)支委会沟通及时顺畅,团结、协作、民主、和谐,思想作风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讲党课,述党建。

(四)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 党员教育管理

(一)认真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每学期至少3次,党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

(二)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思想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的决议和工作部署。

(三)认真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每个党员都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能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对本支部党员发展、流动等情况及支部活动有档案记录。

(四)组织党员按月按标准交纳党费,并负责集中将收交党费交机关党委。

(五)及时、准确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和信息上报。

(六)重视党员的发展工作,按计划和程序发展党员,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转正等工作,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第六条 制度落实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内的重要教育学习和管理举措等重要问题,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事宜,如党员发展和转正、奖惩和组织处理等,必须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党员到课率达到90%以上,因故未能出席的能够及时补课。

(三)坚持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应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

(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支部应按计划每年组织一次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会。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坦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实行谈话提醒制度。党支部负责同志对支部每名党员进行有效监督,发现党性、党风和党纪等方面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提醒。

(六)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要求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做到组织认真、质量高、效果好。

第七条 活动开展

(一)党支部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

(二)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及时传达贯彻。

(三)经常性地开展组织活动。每年党支部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2次,努力做到主题鲜明,效果良好,党员参与率在90%以上。

(四)重视群众工作。有计划的组织本单位非党同志积极参加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

(五)重视宣传。支部每年向机关党委网站至少推送本支部有关主题党日、学习教育、先进典型、工作创新等方面的党建信息4条。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

(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按要求做好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二)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监督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支部所在部门人员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第九条 发挥作用

(一)支部班子和党员团结和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看齐意识强。

(三)定期或主动分析、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把做思想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积极支持工会小组开展群众性活动。

(四)党员在完成工作、学习和各项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第三章 考核步骤与方法

第十条 日常抽检。机关党委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了解支部有关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专题抽检。主要针对专题、专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二条 支部自评。每年12月份支部对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填写《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委员会所属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并报机关党委。

第十三条 机关党委考评。机关党委每年12月份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了解掌握的情况,通过查阅支部相关材料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并填写《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委员会所属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支部考核总分=支部自评分×50%+机关党委考评分×50%

第十五条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将在机关党委网页上公布,并作为党内评先评优和机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 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7918日起试行,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http://jgdw.zzuli.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轻院机关党委考核表.doc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委员会所属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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