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

东风校区工作服务窗口管理办法

为落实学校整体工作在东风校区的安排部署,保障东风校区日常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确保各相关部门在东风校区工作职责和服务的有效延伸,切实通过工作服务窗口为东风校区各学院和广大师生做好各项服务,现将东风校区工作服务窗口管理办法明确如下。

一、工作服务窗口分类及定位

1.工作窗口和服务窗口,是东风校区与师生服务密切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的窗口,长期使用,工作窗口为常驻日常办公,服务窗口面向各学院、广大师生开展服务。

2.综合工作窗口和综合服务窗口,是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需要到东风校区临时开展工作延伸的窗口,短期使用,综合工作窗口按部门申请、登记入驻和结束交还流程使用,综合服务窗口面向科学校区各部门及教师,临时共用办公,随到随用。

二、工作服务窗口设置原则

1.窗口服务。按照“便利、规范、高效、廉洁”工作理念,以窗口形式集中受理、办理各项工作事项,切实为东风校区各学院、广大师生做好服务。

2.保障工作。在充分发挥网络办公优势的基础上,为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延伸提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在东风校区有效落实。

3.履行职责。长期工作服务窗口通过窗口服务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短期综合窗口在各相关部门的窗口使用期内,要切实做好各项服务,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三、窗口房间设置

1.办公楼窗口设置。

(1)“一站式”师生服务中心窗口16间,其中财务3间(101室、103室、105室),教务3间(109室、111室、112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间(107室),研工部/研究生院、信息化管理中心1间(110室),工会1间(108室),校团委、就业创新指导中心1间(113室),保卫处2间(114室、118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间(115室),文印室1间(106室),学工部/武装部1间(213室);

(2)工作窗口10间,其中学工部/武装部1间(202室)、保卫处1间(211室)、纪委2间(104室、310室)、教务处1间(300室)、艺术教育中心1间(311室),巡察办1间(312室),审计处1间(314室东),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1间(314室西),组织部1间(315室)。

(3)综合服务窗口2间(207室、210室)。综合工作窗口4间(203室、209室、301室、309室)。

2. 图书馆窗口设置。位于图书馆1楼与6楼,为学工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就业创新指导中心、校友办和档案馆工作窗口。

3.学生食堂窗口设置。位于学生食堂5楼,为校团委工作窗口。

4.学生公寓窗口设置。位于学生公寓2号楼东侧,为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窗口。

5.各窗口房间设施配备。工作窗口按日常办公配备;服务窗口配置工作位;综合工作窗口配置办公桌椅和电脑打印机;综合服务窗口配置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饮水机和长沙发,可短时休息。

四、窗口的使用管理

(一)工作窗口和服务窗口。由东风校区与师生服务密切相关部门长期使用,履行工作职责,为东风校区各学院和广大师生做好服务,并负责窗口的日常管理和建设。

(二)综合工作窗口和综合服务窗口。各部门根据工作延伸需要,短期临时性使用,实行动态管理,方便各部门和广大教师延伸到东风校区工作时使用。

1.综合工作窗口。各部门根据需要到东风校区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登记,进驻窗口,并及时对外通知办公地点、时间段和工作安排;窗口使用结束时,恢复窗口至使用前状态,登记后退出窗口。

2.综合服务窗口。各相关部门和教师根据需要可到该窗口开展临时性工作和休息,保持窗口环境卫生,维护好共用窗口的设施设备。

五、有关说明

1.东风校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解决窗口服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为各部门做好条件保障,并做好窗口服务的质量监督和反馈。

2.在充分发挥窗口使用效率的基础上,如现有窗口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将适时增设必要工作服务窗口,为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3.各使用部门要充分发挥窗口作用,集中高效开展业务,在使用期内对窗口管理负总责,严格窗口使用时间节点,共同维护窗口使用秩序。


                                                        东风校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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